关于申报2020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5日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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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财务〔2020〕60号

 

 

各市州和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大力发展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推进制造业产业优化升级,全面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打好提高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攻坚战,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2020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奖励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根据《湖南省贯彻〈中国制造2025〉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湘政发〔2015〕43号)、《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的意见》(湘办发〔2017〕37号)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促进经济增效财政增收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18〕4号)等要求,对符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五个100”项目、两化融合贯标、智能制造示范企业(车间)、智能制造解决方案、骨干企业培育、标准制订、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等条件的企业(单位)通过奖励方式予以支持(其余奖励类项目另行组织)。

    二、申报资质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湖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良好的信用,能积极配合工信、财政等部门工作。申报的工业企业原则上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省统计局提供的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名单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列入信用湖南网黑名单的企业(单位);

    2、2018年绩效评价没有完成的企业(单位);

    3、曾获得过省工信厅专项资金奖励的项目。

    三、申报类别

    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奖励项目;

    2、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

    3、“五个100”项目;

    4、两化融合贯标认定奖励项目;

    5、智能制造示范企业(车间)奖励项目;

    6、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奖励项目;

    7、信息安全产业骨干企业培育、标准制订奖励;

    8、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考评奖励;

    9、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奖励。

    四、申报工作组织

    (一)市州(不含财政省直管县市)企业的项目,由市州工信、财政部门初审汇总后,联合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二)财政省直管县(市)企业的项目由县(市)工信、财政部门初审汇总后,联合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同时抄送所在市工信、财政部门。

    (三)中央在湘单位和省属单位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项目所在地市州或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五、申报方式

    (一)本次申报不接收项目单位的纸质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需按照奖励项目申报指南编写项目申请报告(申报指南在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通知公告栏下载),通过《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http://220.168.30.70:28889)在线填报项目信息和提交项目申请资料,市州、县(市区)网上审核。

    (二)市州和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财政部门要对申报企业、项目和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符合申报要求,择优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行文推荐。推荐文件包括专项资金申请文件和汇总表(汇总表在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通知公告栏下载),推荐文件和汇总表扫描件须上传到《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

    (三)申报截止时间:网上材料申报到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各项目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省直主管部门或所在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财政部门联系咨询,也可咨询附件1中相应的联系人。

    (二)上报资金申请文件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财务处  鄢彬  0731-88955341;

    省工信厅相关处室  详见附件1;

    省财政厅企业处  吴琦  0731-85165036。

    (三)申报项目过程中有关业务问题可咨询附件1中相关业务处室的联系人,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使用问题咨询请致电0731-88955465,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操作问题咨询请致电0731-85165438。

    七、特别提醒

    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相关单位自主申报,并按程序报送。我们将按政策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机关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进行推销或收取费用的,请向当地相关部门举报,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2020年湖南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奖励类项目申报指导目录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3月4日            

 

    附件

2020年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奖励类项目申报指导目录

奖励类别

具体方向

申报条件

咨询联系

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奖励项目

鼓励企业创新,支持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以下简称首台(套))推广应用

1.申报项目应是自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本省企业首次研发、生产并销售的首台(套)产品及关键部件。
2.首台(套)原则上成套设备价值每套在200万元及以上,单机价值每台在50万元及以上,关键部件价值每个在20万元及以上;对高性能农业机械、机器人可放宽到每台20万元及以上。
3.重点支持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高性能医疗器械、新能源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农业机械等相关重点领域装备、优势产业链装备、智能制造相关装备等。

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

李寿文  0731-88955392

2、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

鼓励新材料产学研用合作创新,支持企业新材料研发与首批次应用推广

1.申报产品应是自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由省内新材料企业研发、生产并销售的国内首批次重点新材料产品,且在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新材料产业重点产品目录范围内。重点支持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内的新材料产品。

2.项目申报由省内生产企业牵头,联合省内外应用企业申报;也可以由省内应用企业牵头,联合省内生产企业申报。

3.生产企业应是通过了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或同期申报了新材料企业认定的企业。应用企业应是率先批量使用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并与生产企业开展长期稳定的研发、使用和改进等方面合作的企业。

4.首批次销售额应达到50万元以上。

省工信厅原材料工业处

陈琳  0731-88955381

3、“五个100”项目

“100个重大产品创新”中 实施完成的项目

项目投资、建设计划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已竣工投产,产生经济、社会效益。

省工信厅科技处

谢剑锋  0731-88955375

4、两化融合贯标认定奖励项目

鼓励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工作委员会评定,首次获取证书时间在2019年3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前,并处在有效状态

省工信厅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

呙林斌  0731-88955532

5、智能制造示范企业(车间)奖励项目

鼓励企业积极应用智能制造模式。

1.符合《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和示范车间认定管理办法》(湘经信装备〔2016〕418号)的企业和车间。
2.重点支持全省工业领域中两化深度融合、智能化程度高、能在地区和行业中起示范引领作用的典型企业和车间。

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

肖辉  0731-88955398

6、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奖励项目

支持省内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与省内制造业企业开展长期战略合作,面向特色行业领域提供专业解决方案服务,有效支撑我省中小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

1.服务商(解决方案提供方)应为“湖南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荐目录”内的企业。

2.项目申报单位(解决方案应用方)应依法在本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两年连续实现盈利。

3.应用企业应与服务商签署了正式合同,并支付了相应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设计费用。服务商为应用企业提供了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4.解决方案中约定的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

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

肖辉  0731-88955398

7、骨干企业培育、标准制订奖励

信息安全产业骨干企业、新引进的龙头企业及信息安全领域标准制订企业给予奖励

1.2019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营收增幅超过20%的省内信息安全企业。

2.国内信息安全龙头企业落户湖南,或设立子公司、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等,并在2019年首次缴纳税收的。

3.牵头参与制订信息安全领域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省内信息安全企业。

信息安全产业主要指自主可控计算机及信息安全产业链相关的核心芯片、关键元器件、组件等基础硬件,基础软件,应用系统,整机及外设,商用密码,信息安全服务等领域

省工信厅电子通信产业处

陈国胜  0731-88955528

8、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考评奖励

支持园区转型升级,推动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申报单位必须是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或经省级政府批复合规设立的工业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且园区在推动增强产业实力、发展动力,提高发展质量,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

省工信厅产业集聚推进处

李景明  0731-88955494

9、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奖励

推动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形成一批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

申报的集群须建立集群发展促进机构,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和技术创新能力,在全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主要以市州(县、市、区)为实施范围,鼓励地理相邻,跨行政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联合申报。

省工信厅产业集聚推进处

刘也能  0731-88955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