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政策精选五】——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5日

来源: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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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3月1日联合发布《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主要内容:

  1、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

  2、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

  3、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

整理编辑: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