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政策精选八】——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5日

来源:人社

阅读:137次

 1、疫情防控期间,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其中深度贫困地区返还60%)。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 20%,以上关于裁员率的规定执行时间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将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提高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