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6日

来源: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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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科学应对即将到来的春节后返程高峰,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扩散,现就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最佳状态做好交通运输保障服务

1.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防运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周密部署”的原则,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到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交发集团等相关部门。责任人: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以及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下同]

2.确保运输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交通运输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管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与知识技能;提前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测维护,保证运力充足,择优投入运营,严防交通运输工具带病上路,同时配备好车辆运输安全设施设备,确保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运输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行业监管执法,严管重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以下责任单位均含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3.加强防疫培训。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交通运输经营者加强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等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一线从业人员(含邮政快递人员,下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满足复工条件的快递企业,要抓紧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邮政管理局,交发集团)

4.科学调配运力。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教育、工信、人社、卫生健康等部门提供的农民工、学生、医务人员出行需求,指导运输企业优化运力结构和运输组织方案,细化明确疫情防控措施和运行线路、驾驶员配备、途中休息点和安全运行措施等内容;对目的地集中、具备一定规模的农民工、学生等群体出行需求,运输企业要制定专门的运送方案,出行前集中做好乘客信息登记,直接送达目的地,降低感染风险,并将乘客信息登记表交付目的地单位,做好溯源准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交发集团)

二、以最实措施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

1.做好场站及人员的自我防护。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指导交通运输经营者按照《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见附件1)要求,做好道路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和客运场站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以及一线从业人员防护。(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

2.严格规范和加强乘客疫情防护。卫生健康部门要安排卫生健康人员到客运场站以及包车客运企业指定的场所做好乘客体温检测及发热乘客移交工作,经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开放运营的客运场站和包车客运企业要积极配合派驻的卫生健康人员落实好进出场站以及包车运输上车乘客体温检测工作,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对体温超过37.3°C的发热乘客要按程序第一时间移送定点医院就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

3.交通运输工具设置留观专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交通运输经营者统筹运力安排,合理优化运营班次,加强售票管理,为乘客隔位、分散就座以及在交通运输工具内设置途中留观区域创造条件。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应在车厢后部预留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

4.认真登记乘客信息。对乘坐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和客运包车的乘客,相关交通运输经营者应通过购票环节申报、扫描二维码网上申报、组织乘客现场填报等方式,釆集乘客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按照车次、班次分类收集后,转交驻场站卫生健康人员。乘客信息登记基本内容见附件2。(责任单位:交发集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5.加强途中及事后疫情防控。道路客运企业要督促司乘人员对运输途中发热的乘客,按照《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自身及其他乘客的防护工作,并将发热乘客安排至车厢后部预留座位,到达目的地后及时移交驻站卫生健康人员处置。三类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客车要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客运包车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原则上只允许到长株潭范围的客运站、机场、火车站接送客,特殊情况下在接客入潭时由卫生健康部门指派卫生健康人员跟车对上车乘客开展测温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交发集团)

6.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宣传解读。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广播、新媒体、客运场站、车载视频等多渠道,大力宣传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相关政策解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

7.引导乘客积极采取个人防护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交通运输经营者,积极引导乘客在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分散就座。对于未佩戴口罩的乘客,交通运输经营者要提供口罩给其佩戴乘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

三、以最优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通行顺畅

1.坚决落实“一断三不断”。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公路交通网络不能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能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通道不能断)的要求,保障公路网通行顺畅,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适时恢复交通运输服务。对湖北省以外的其他地区,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应结合复工、开学时间安排,有序逐渐恢复已暂停运营的交通运输服务;不得禁止其他地区交通运输工具通行。城市、城际公交暂停运营期间,组织相关交通运输经营者成立疫情应急车辆,专为医生、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防疫物资供应企业职工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视疫情发展情况,经报请市委疫情防疫领导小组同意,适时恢复运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

3.做好应急物资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工信部门疫情应急物资调运的需求,统筹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督促交通运输经营者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储备应急车辆,做好应对疫情应急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等各类物资,以及医护人员等重点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加强指挥调度,强化部门、区域间协同,确保接到应急运输任务后,能够即时响应、即时就位、高效顺畅、安全有序完成运输任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交发集团)

4.加大防疫物资供应。要切实保障交通运输经营者和一线从业人员防疫物资的供应,满足一线从业人员口罩和交通运输工具、邮政快递生产作业场所必须的消毒剂等防疫物资的需求,并积极创造条件为客运站场、交通运输工具、邮政快递生产作业场所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交发集团)

5.精准实施错峰返程。教育、工信、人社、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指导督促县市区、园区(示范区)对应部门摸清属地农民工、企业员工和学校学生等群体集中返程出行需求,市城区、园区(示范区)报对应市直部门汇总,由市直部门明确专人及时反馈给市交通运输部门;县市由属地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教育、工信、人社、卫生健康等部门认真研判,科学制定方案,指导企业和学校错峰返程,适时分学校、分企业、分批次向农民工、企业员工、学生发布返回时间,避免人流过于集中,确保错峰返程保障有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交发集团依职责分头负责,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赵光日,13975204335)

四、以最严要求压实交通运输保障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各交通运输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运输过程安全与服务保障主体责任,对司乘人员等关键岗位要逐人逐岗明确责任、细化操作规程,确保运输安全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学校、工厂等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开学、复工人员健康防疫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所有流入人员均要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2.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要加强本地区错峰运输、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错峰返程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体系,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要加强流入流出人员管理、检测,防止疫情输入和带病出行。

3.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尽职履责,加强信息互通和沟通协调,妥善解决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深入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第一线,及时掌握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情况,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4.严肃追责问责。凡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防控工作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令不行、阳奉阴违、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

2.乘客信息登记表(式样)(点击可下载)

中共湘潭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附件1

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

一、道路客运

(一)合理组织运力,通过售票、包车团组人数限制,控制乘客数量,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

(二)在汽车客运站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出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具备条件的汽车客运站设置应急区域,高于 37.3 °C的乘客应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三)增加车站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卫生间和洗手池配备消毒液。

(四)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

(五)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若使用空调系统,应增加清洗 消毒频次。适当提高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的频次,对客车进行通风换气。

(六)乘客、乘务员和驾驶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七)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将车厢后两排设置为应急区域,使用简易窗帘(盖布)遮挡,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干呕等症状乘客。

(八)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再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九)在汽车客运站和客运车辆上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二、城市公交

(一)根据客流情况,合理组织运力,降低车厢拥挤度。

(二)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若使用空调系统,应增加清洗 消毒频次。

(三)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

(四)乘客、乘务员和驾驶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五)车辆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再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六)在车厢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三、出租汽车

(一)车辆每日出行载客前应对车辆内部进行清洁消毒。

(二)司机携带含醇类消毒湿巾,增加车门把手等部位的清洗消毒频次。

(三)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

(四)司机佩戴口罩,提醒车上的乘客佩戴口罩并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五)车辆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再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 面消毒处理。

(六)通过车载广播、汽车座椅背面张贴宣传海报或提示性标语等方式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