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8日       来源: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364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为鼓励和扶持我市各类人群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根据《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湘潭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潭人社发〔2018〕16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2019年度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申报。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重点就业(创业)群体。 

二、申报条件 

1.创业处于起步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具有发展潜力;

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并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成立日期在1年以上2年以内,在本市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吸纳2名以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不含创业主本人); 

4.社会效益良好,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 

三、补贴项目及标准 

1.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每月租金补贴总额不超过8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额度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一次性开办费补贴。根据其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按3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 

3.商标注册补贴。对新获注册商标的,给予每个商标500元的注册补贴(每个创业主体最多不超过3个)。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19年8月31日 

联系部门:湘乡市就业服务中心,电话:0731-52265593。 

资料报送地址: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16室。 

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