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5日 来源: 阅读:544次
潭人才办发〔2018〕18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员会、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莲城人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潭市发〔2018〕13号)和《中共湘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8年5月4日前,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且符合《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中A类(顶尖人才)、B类(领军人才)、C类(高端人才)、D类(高级人才)相应条件(其中C类、D类人才的年龄应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内)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具体标准详见《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所在单位为企业的,应在湘潭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湘潭市缴税和参加社会保险。
二、政策支持
1.享受创新创业支持,列为科技、发改、经信、工商、税务等政府职能部门和驻潭金融机构重点服务对象,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各类扶持项目。
2.享受医疗保健、子女就学、配偶就业、休假疗养等优待服务。
3.享受政治生活待遇,优先列为各级领导联系服务专家对象,优先聘请担任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咨询顾问。
三、认定程序
(一)申报。申报材料如下:
1.《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审批表》(单位负责人和人才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汇总表》;
2.身份证件;
3.湘潭市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个人参保证明(外籍、退休人才可不提供)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材料;
4.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位人员,须分别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4.符合《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人才认定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D类人才中拟按薪酬标准认定的人员须提供近半年企业工资薪酬发放财务凭证、银行流水单及个税缴纳证明;拟按D类人才第4条申报的承担过省级以上课题或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需在近3年内;其他有关奖项认定一般为近5年内。
上述材料须申报单位审核盖章,整理成册,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审批表和汇总表一式两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二)受理。市人才服务窗口负责受理中央、省属驻潭单位和市属单位的申报,各县市区、园区人才服务机构受理所辖单位和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各级服务窗口受理企业申报后,应当场核对材料,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交的材料。
(三)审核认定。各县市区、园区负责对本区域受理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市人社局负责对市人才服务窗口受理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对县市区、园区初审通过的资料进行复核审查。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对复核通过的申报对象进行联合评审、考察,经市委人才办审核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通过媒体进行公示。对于认定为 A、B、C、D类高层次人才,纳入湘潭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管理并发放相应人才证书。
(四)动态管理。对于已认定的人才,其工作变动及相关情况,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市人社局反馈,由市人社局变更信息库内容。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此次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时间为10月25日-11月15日。后续即时受理申报,定期组织认定。
2.中央、省属驻潭单位和市属单位直接向市人才服务窗口申报。
地址:岳塘区湘潭大道157号人才服务大厅
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电话:0731-58564238,邮箱:7524201@qq.com
3.各县市区、园区用人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园区申报,由各县市区、园区初审汇总后统一报市人才服务窗口。
湘潭县:湘潭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电话:57884924
地 址:湘潭县易俗河镇云龙中路88号
湘乡市:湘乡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电话:56791026
地 址:湘乡市工贸新区桑梅西路与梅花路交叉口东100米
韶山市:韶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55681980
地 址:韶山市遵义路一号315室
岳塘区:岳塘区人社局人事管理股 电话:55568145
地 址:岳塘区行政中心二楼人社局236办公室
雨湖区:雨湖区人社局人事股 电话:58205872
地 址:雨湖区人民政府一院1栋1329办公室
高新区:湘潭高新区人才中心 电话:58551369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晓塘路创新大厦312办公室
经开区:湘潭经开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电话:52379311
地 址:九华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一楼
昭山示范区:昭山示范区组织人社部人社办
电话:55852086
地 址:湘潭昭山示范区两型产业发展中心组织人社部
附件:1.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
2.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审批表
3.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汇总表
中共湘潭市委人才工作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1
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
湘潭市高层次人才按照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高级人才等4个层次分类,分别用A、B、C、D指代。
A类:顶尖人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际知名科学技术奖项获得者,包括诺贝尔奖、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图灵奖和普利兹克奖等。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3.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等国家院士。
4.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5.近5年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
6.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7.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B类:领军人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一二层次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医大师;吴阶平医学奖获奖者;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中国青年科学家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名;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专利金奖前2名(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创意金奖人物奖。
3.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
4.近5年,承担以下项目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组长、且项目通过验收;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召集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且项目已完成;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含外籍)项目主持人,且项目已完成;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金”资助的项目主持人,且项目已完成。
5.近5年中国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近5年世界500强总部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
6.经认定的引领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传统产业转型,带团队、技术、项目、资金来潭自主创业、创办企业的领军型团队负责人。
7.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C类:高端人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第三层次人才,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优秀专家;“芙蓉学者”特聘教授;省名中医称号获得者,吴阶平医药创新奖获得者。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3名;省、部、军队、国防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省、部、军队、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省青年科技奖;“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荣誉称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一等奖、二等奖第1名;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全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省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3.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省部(重点)实验室主任、省部学术委员会主任,省部工程实验室主任,省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4.近5年,承担以下项目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国家“863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863计划”专题组组长、副组长,且专题通过验收。
5.近5年,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6.近5年,名列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和投中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前50名机构的核心投资决策团队主要负责人。
7.近5年世界500强地区总部的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近5年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世界500强金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以上职务的金融专家;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在潭金融机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8.近5年,入选下列人才计划的:湖南省“百人计划”人选;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省芙蓉人才奖获得者;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其他省(市)相当层次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者。
9.湘潭市产业人才引进三年行动计划中认定的“高级研发和经营管理人才”。
10.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D类:高级人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2.省湖湘青年英才、市级芙蓉人才奖获得者、市级优秀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市产业科技领军人才、市杰出企业家、市医卫名家、市教育名师、市文化艺术名人、市名中医和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第一)、市青年科技奖等荣誉奖项获得者。
4.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5.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技术能手、省技能大赛“十行状元”和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前5名的高级技师。
6.湘潭市大中型企业获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经营管理人才;持有注册金融分析师、精算师、证券保荐人等证书的在潭金融机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7.湘潭市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年薪50万元以上的高级研发和经营管理人才。
8.湖南省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首席专家(首席工程师、主要技术负责人)。
9.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上述分类目录,将定期修订,适时更新完善。具体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
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审批表
姓名
性 别
民 族
贴照片处
出生
日期
籍 贯
政治
面貌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
及专业
职称/职业资格
工作单位
及职务
从事专业领域
身份证件号码
社保卡账号
签订劳动合同时间
签订劳动合同年限
联系
电子邮箱
申 报
□A类顶尖人才 □B类领军人才
□C类高端人才 □D类高级人才
申报类别依据
学习工作简历
申请人
承诺
本人承诺申报材料中所有信息真实可靠,若有失实和造假行为,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人才办、人社局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汇总表
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学历
学位
职称
职业资格
工作单位/职务
身份证件号码
社保卡账号
联系电话
申报类别
(按照A、B、C、D类
填报)
备注
中共湘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印发
电话
类 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