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3年湘潭市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1日       来源: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阅读:64次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服务“四区一地一圈一强”建设,支撑产业强市“千百十”工程,解决我市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将2023年湘潭市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予以发布,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揭榜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设置

  重点围绕“两新三电”(新能源、新材料、电机、电控、电传动)、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等领域,经过筛选凝练、专家咨询论证等,遴选出2023年湘潭市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榜单(详见附件1)。

  二、揭榜条件

  (一)揭榜方应为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法人单位或科研人员自行组成的创新团队。

  (二)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团队力量等,在相关领域具有良好科研业绩,有能力完成榜单任务。

  (三)应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行为。

  (四)满足发榜单位提出的具体需求(详见附件1)。

  (五)与发榜方存在关联交易的不得参与揭榜。

  三、揭榜流程

  (一)签订协议。发榜方与揭榜方就项目实施方案、经费拨付、成果权属及收益分配等细节进行磋商,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签订正式揭榜协议(技术合同),并提交湘潭市科学技术局。有效期内没有成功揭榜的,该榜单废止。

  (二)项目申报。揭榜方结合项目榜单及自身能力,与发榜方达成揭榜意向后,由发榜方进行网上项目申报。申报程序参照“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http://xtst.xiangtan.gov.cn/5449/5455/5465/content_1250275.html)

  (三)揭榜评审。湘潭市科学技术局结合“智造莲城”项目路演工作,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项目方案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评审,根据论证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揭榜单位。

  (四)审核立项。湘潭市科学技术局审核确定中榜名单,及时面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并组织发榜方和揭榜方共同签订三方项目任务书,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按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四、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揭榜挂帅”项目资金突出市级财政资金引导,重点强化社会资本投入和企业自筹。财政资金按不高于发榜方与揭榜方签订的揭榜协议(技术合同)总金额2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揭榜及申报受理时间

  “揭榜挂帅”揭榜时限及项目网上申报时限为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3揭榜挂帅榜单.doc

        2.2023揭榜挂帅项目申请书.doc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