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芙蓉计划湖湘青年英才项目(财会金融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0日       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阅读:64次

各市州财政局、省直事业单位、高校(含高职院校)、省属国有企业、中央驻湘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省直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芙蓉计划湖湘青年英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人才办发〔2023〕2号)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芙蓉计划湖湘青年英才项目(财会金融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一项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必须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具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政治品格和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道德操守,在本行业本领域有较大发展潜力。

2.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财会金融类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会计或金融工作经历(含教学研究),专业素养高、创新能力强。

(二)专业条件

1.在省内企事业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或相当水平专业技术资格,或属于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其中,企业类申报人须专业能力突出,深度参与境内外上市筹资和跨国并购投资决策,积极运用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在推动企业业财融合、会计信息化建设、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有创新、有突破,取得显著成效;事业单位类申报人应在推动政府会计改革、管理会计应用实践、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实施等重大会计改革中勇于探索创新,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升单位管理效益等方面成果突出。

2.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有主持企业IPO辅导及申报综合服务、上市公司审计和咨询等大型项目工作经验,在推动行业改革与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在省内各类金融机构担任中层管理职务或团队、组织负责人及以上职务,具有会计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中国保险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证券保荐人、金融风险管理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等任意一项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在金融产品设计、风险控制、资产管理、投资银行、资金运作、财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创新成果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在财会金融类理论研究、教学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构建财会金融理论和方法体系、发展财会金融教育事业中作出较大贡献。

二、申报和选拔程序

(一)申报程序

1.市州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报所在市州财政局,经市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向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2.省直事业单位、高校(含高职院校)、省属国有企业、中央驻湘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省直会计师事务所: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审核后,向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二)选拔程序

湖湘青年英才项目(财会金融类)人才选拔项目由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组织实施,程序为“申报审核—专家评审—面谈—考察—公示—确定入选”。

三、其他事项

(一)各市州财政局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符合条件人员申报,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及汇总报送工作(汇总表详见附件1),确保申报质量。

(二)申报人要客观准确填写、及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申报书及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3)。提交各类证书证明复印件时,须将原件一并交申报单位核实。申报材料核查无误后,申报单位须盖章确认(附件1、2需同步报送可编辑电子版本,佐证材料电子版本不需报送)。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4月7日。

(三)为避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对象和已入选省级人才项目且尚在支持期内的对象,不得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财政厅会计处0731-85165160

邮箱:fangfangkjc@163.com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1210室

附件:1.2023年芙蓉计划湖湘青年英才项目(财会金融类)申报人选汇总表

2.2023年芙蓉计划湖湘青年英才项目(财会金融类)申报书

3.2023年芙蓉计划湖湘青年英才项目(财会金融类)申报材料清单

湖南省财政厅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3.doc